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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新闻
氧化石竹烯在调配食用香精中的用量及作用详述
admin 2025-09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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氧化石竹烯作为食品香料和功能性成分,其正确使用方法需结合食品类型、安全标 准及工艺特性,具体如下:


用量标准 


建议用量范围 

氧化石竹烯在最终加香食品中的建议用量为 2~200 mg/kg,具体需根据食品类型调整:


1.饮料、果酒 :

氧化石竹烯作为天然香料,在饮料中的建议用量通常为 ≤20mg/L(冲调后液体体积).

2.雪糕   :0.5~1.0‰  ( ≈ 500~1000 mg/kg)

3.糖果、烘焙食品 :1.0~3.0‰  ( ≈ 1000~3000 mg/kg)

4.烟草香精 :需结合其他香料协同调配,用量需通过试验确定。

5.肉制品:需结合乳化香精技术,  建议用量不超过 0.15%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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